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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英國海運脫碳策略

殷正華、古慧雯 / 發布日期:2025/07/16/ 瀏覽次數:40

一、英國海運脫碳目標
英國四面環海,2023年超過95%的貨物(以重量計)仰賴海運進出,2019年海運產業每年為英國創造約187億英鎊的附加價值,以及超過22.7萬的就業機會。儘管自1990年以來海運部門的溫室氣體(GHG)排放已減少30%,但截至2022年,該部門仍占全英國運輸排放的8%。因此,英國制定《海運脫碳策略》,擬訂短中長期減排目標:2030年前較2008年基準減排30%,2040年前減少80%,2050年實現燃料生命週期即從油井到船舶(Well-to-Wake, WtW)零排放,並確保與國際海事組織(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IMO)2023 年溫室氣體戰略(IMO GHG Strategy)[1] 的最高目標一致,如圖一。

海運排放的計算方式包括兩段,從燃料生產的油井到船舶的油箱(Well-to-Tank, WtT)以及在航道營運過程的排放(Tank-to-Wake, TtW)。由於船舶在海上航行可能跨越不同國家,因此定義國內燃料生命週期的計算方式是油井開始,從某港口出發到航行回到同一港口為止的排放量(Well-to-Wake, WtW)。2019年以WtT計算,在國內產生80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MtCO2e);若以TtW計算則為690萬噸,約佔國內運輸總排放的5.5%,超過公車、鐵路及國內航空的總和,其中以渡輪、油輪和近海船舶為主要排放來源。

二、五大關鍵策略
(一) 監管燃料與能源來源及溫室氣體排放強度
透過推動從傳統燃料(如重油與柴油)全面轉向潔淨燃料,如氫、甲醇、氨、生物燃料和電力,提高對低碳或接近零溫室氣體排放燃料及能源的需求。英國計畫自2026年起展開國內燃料法規的諮詢程序,並預計於2027年正式施行。政策將配合國際海事組織(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IMO)「全球燃料排放強度標準」的實施時程、歐盟的強制性船舶燃料法規FuelEU Maritime[2] ,並扣合國內「可再生運輸燃料義務(Renewable Transport Fuel Obligation, RTFO)」、「永續航空燃料(SAF)」及「低碳燃料指令」等政策,確保跨運具一致性。此外,英國政府透過UK SHORE(UK Shipping Office for Reducing Emissions)計畫投入超過2億英鎊,推動燃料創新與船舶技術的研發與示範。預計至2050年,相關措施可為英國航運業減少約 2.7 MtCO2e至2.8 MtCO2e 的溫室氣體排放。

(二) 實施排放定價
自2026年起,英國排放交易制度(UK Emissions Trading Scheme, UK ETS)將擴大涵蓋海運部門,針對5,000總噸(GT)以上船舶的航行排放課徵碳價。同時,也與其他國家在IMO推動建立全球性的碳排放課徵機制(Global GHG Levy),預計2027年協商通過後上路。碳定價可促使業界以更高效率運營,或投資於低排放船舶與燃料。政府亦強調將避免重複課稅(Double Charging),妥善銜接UK ETS與IMO機制,確保制度一致性與產業公平性。

(三) 減少靠港船舶的排放
英國國內海運(不包括內河航道)近一半的溫室氣體排放來自船舶在港口靠港期間,因長時間維持電力供應、機組待機等需求。英國考慮強制要求靠港船舶實現零或接近零溫室氣體排放,通過激勵措施鼓勵採用減少靠港排放的技術,例如岸電或電動充電基礎設施,同時改善港區與周邊居民的空氣品質。政府計畫從2026年起諮詢強制靠港減排措施,同時也密切關注國際商定的政策。

然而,岸電的能源需求亟待克服,政府與天然氣暨電力市場管制局Ofgem、電網公司合作,積極加速電網建設及改善接電流程;另一方面,成立2030年潔淨電力單位,並發佈「潔淨能源2030:行動計畫」(Clean Power 2030: Action Plan),以加速關鍵基礎建設。此外,委由國家能源系統營運商(National Energy System Operator, NESO)領導區域能源戰略計畫,協調跨領域能源系統的發展;同時也鼓勵港口自建再生能源設施和儲電設備;且啟動國家財富基金(National Wealth Fund)支持新工業戰略,投資高達 278 億英鎊,再由公共能源公司GB Energy對港口及潔淨能源的供應鏈進行投資。

(四) 扶植小型船舶與目標次產業
由於400噸以下的小型船隻,如漁船、內河船隻等,具有多樣化的營運模式,必須採取不同的政策推動淨零轉型。英國政府預計自2026年起就目標次產業展開正式政策諮詢,初期將聚焦於已有明確轉型技術的小型船型,例如可使用電池、混合動力或氫能等船舶,加速零或接近零溫室氣體排放燃料和技術的應用。離岸風電工作船(如人員運輸船(Crew Transfer Vessel,CTV)與維運作業船(Service Operation Vessels, SOV)因具示範效益,將成為優先輔導對象,並由國家造船辦公室(National Shipbuilding Office, NSO)盤點其能量缺口,進一步規劃補助或激勵機制。此外,在「潔淨能源2030:行動計畫」中揭示,2030年離岸風電潔淨能源裝置容量將達到43 GW至50GW,將大幅提升相關海事船舶的減碳潛力與市場需求。

(五) 提高海事營運效率
目前零或近零排放燃料(如氫氣、氨、甲醇)的能源密度都較傳統燃料為低,因此提升船舶能源效率將是減少燃料使用量與降低營運成本的關鍵策略之一。英國承諾支持IMO在2026年的提高能效措施,例如能效設計指數(Energy Efficiency Design Index, EEDI)、現有船舶能效指數(Energy Efficiency Existing Ship Index, EEXI)和碳強度指數(Carbon Intensity Indicator, CII);並探索其他解決方案,如透過優化航線、自動化操控與智慧航運等。

三、政策工具與國際合作
(一) 創新的監管環境
海事與海岸巡防署(Maritime and Coastguard Agency, MCA)將設立海事創新中心(UK Maritime Innovation Hub),協助新技術合規、縮短法規適應時間,以鼓勵創新、研發,並支援新技術和燃料的安全應用。並與環境署(Environment Agency)和職業安全衛生署(Health and Safety Executive, HSE)等監管機構合作,建立未來燃料的監管框架,包括其對環境影響的標準、燃料電池標準以及制定甲醇、氨和氫作為燃料的指南等,並促使其推廣和使用。

(二) 培育綠色技能
成立獨立之技能戰略機構Skills England,並與業界和政府部門合作,協調跨領域職能訓練,滿足海運產業對未來綠色技能的需求,包括透過 MCA 的培訓和認證。

(三) 透過UK SHORE計畫促進研發
透過2.36 億英鎊的UK SHORE計畫,支持零或接近零溫室氣體排放燃料、技術、岸上基礎設施及供應鏈的研發、示範和部署。

(四) 建立綠色廊道及排放控制區
綠色廊道是海運脫碳的關鍵之一,指在確保特定航線上船舶使用零碳或近零碳燃料航行,並具備所需的港口基礎設施、供應鏈與政策支持。英國目標在2027年或2028年前開發至少1條國際與3條國內綠色廊道(Green Corridors)。

此外,與北大西洋沿岸鄰國合作,設立北大西洋排放控制區(North Atlantic Emission Control Area),並將加強對氮氧化物(NOx)、硫氧化物(SOx)以及PM 2.5的監管。

(五) 政府綠色採購
國家造船局(National Shipbuilding Office, NSO)制定為期30年的跨政府造船計劃,其中包含建造150多艘新船。此外,透過政府綠色採購支援策略目標,包括要求船舶使用零或接近零溫室氣體排放燃料和能源,實現綠色成長與低碳船舶的雙重目標。

[1] 國際海事組織IMO, 2023 IMO Strategy on Reduction of GHG Emissions from Ships, From: https://www.imo.org/en/OurWork/Environment/Pages/2023-IMO-Strategy-on-Reduction-of-GHG-Emissions-from-Ships.aspx

[2] European Commission, Decarbonising maritime transport – FuelEU Maritime, From:  https://transport.ec.europa.eu/transport-modes/maritime/decarbonising-maritime-transport-fueleu-maritime_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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