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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海運脫碳策略 Maritime decarbonisation strategy
2025/03
Department for Transport
https://assets.publishing.service.gov.uk/media/67e28a7e6e54ea5b2b8ee1d0/dft-maritime-decarb-strategy.pdf
一、溫室氣體戰略與英國海運排放背景
為打造英國成為全球潔淨能源領導者,電力系統必須在2030年轉型為潔淨能源;而海運又是英國極為重要的產業,因而參照《國際海事組織(IMO)》2023年的溫室氣體戰略(IMO GHG Strategy),訂定國內海運燃料生命週期排放減量目標:相較於2008年,在2030年要減少30%,2040年要減少80%,2050年要達到零排放。藉由英國既有的知識與創新能量,以及政府、法規監管單位與國際海事組織間的合作,建立正確的投資決策架構,實現以下戰略任務:加速脫碳讓英國成為潔淨能源領導者,同時啟動英國的經濟成長並創造綠色就業機會,在轉型為綠色海運後也能改善港口周邊空氣品質,促進健康。

海運排放的計算方式包括兩段,從燃料生產的油井到船舶的油箱(Well-to-Tank, WtT)以及在航道營運過程的排放(Tank-to-Wake, TtW)。由於船舶在海上航行可能跨越不同國家,因此定義國內燃料生命週期的計算方式是油井開始,從某港口出發到航行回到同一港口為止的排放量(Well-to-Wake, WtW)。2019年以WtT計算,在國內產生80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MtCO2e);若以TtW計算則為690萬噸,約佔國內運輸總排放的5.5%,超過公車、鐵路及國內航空的總和,其中以渡輪、油輪和近海船舶為主要船種。若要達成2050年的淨零目標,同時不借助海運以外產業抵銷的話,則勢必要透過本戰略的系列政策措施來達成,包括使用低碳燃料等,例如使用再生電力生產氫氣以取代化石燃料。同時由於海上溫室氣體排放量近3/4為國際航線,因此亟需國際燃料標準以及排放定價機制等國際政策的協調方能達成。

二、關鍵政策措施
1. 規範燃料與能源來源及溫室氣體排放強度:
英國計畫自2026年起展開國內燃料法規的諮詢程序,並預計於2027年正式施行,藉此加速海運業者採用潔淨燃料與能源來源,包括氫氣、生質燃料與電力等。這些政策將與國際海事組織(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IMO)預計於2025年通過、2027年實施的「全球燃料排放強度標準」相互呼應。英國積極推動該標準採用「油井到推進(Well-to-Wake, WtW)」的完整生命週期核算方法,以確保永續性。政策也將與國內「可再生運輸燃料義務(Renewable Transport Fuel Obligation, RTFO)」、「永續航空燃料(SAF)」及「低碳燃料指令」等政策對接,確保跨運具一致性。此外,英國政府透過UK SHORE(UK Shipping Office for Reducing Emissions)計畫投入超過2億英鎊,支持創新燃料與船舶技術的研發與示範。

2. 為排放量定價:目前燃料價格並未完全反映環境成本,使得業界缺乏減排動機,英國承諾在2026年導入英國碳排放交易制度(UK Emissions Trading Scheme, UK ETS),同時也與其他國家在IMO推動建立全球性的碳排放課徵機制(levy on emissions),兩者並行互補。英國主張未來此課徵應與全球燃料標準共同實施,並且以WtW排放方式計算,確保兼顧公平與環境目標,有助於實現2050年淨零排放的願景。

3. 港口和停泊期間排放與脫碳:除了航行中的碳排以外,港口停泊船隻也是大半碳排來源,英國考慮強制要求停泊零或近零排放,並自2026年開始協商,同時也密切關注國際商定的政策。然而,港口接電的能源需求亟待克服,政府與天然氣暨電力市場管制局Ofgem、電網公司合作,積極加速電網建設及改善接電流程;另一方面,成立2030年潔淨電力單位,並發佈「潔淨能源2030:行動方案」(Clean Power 2030: Action Plan),以加速關鍵基礎建設。此外,委由國家能源系統營運商(National Energy System Operator, NESO)領導區域能源戰略計畫,協調跨領域能源系統的發展;同時也鼓勵港口自建再生能源設施和儲電設備;且啟動國家財富基金(National Wealth Fund)支持新工業戰略,投資高達 278 億英鎊,再由公共能源公司GB Energy對港口及潔淨能源的供應鏈進行投資。

4. 針對小型船舶的措施,以加速零或近零技術的採用:由於400噸以下的小型船隻,如漁船、內河船隻等,具有多樣化的營運模式,必須採取不同的政策推動淨零轉型。英國政府預計自2026年起就特定子產業展開正式政策諮詢,初期將聚焦於已有明確轉型技術的小型船型,例如可使用電池、混合動力或氫能等船舶。離岸風電船(如CTV與SOV)因具示範效益,將成為優先輔導對象,並由國家造船辦公室(National Shipbuilding Office, NSO)盤點其能量缺口,進一步規劃補助或激勵機制。此外,在「潔淨能源2030:行動方案」中揭示,2030年離岸風電潔淨能源裝置容量將達到43 GW至50GW,將大幅提升相關海事船舶的減碳潛力與市場需求。

5. 提高海上作業的能源效率:目前零或近零排放燃料(如氫氣、氨、甲醇)的能源密度都較傳統燃料為低,因此提升船舶能源效率將是減少燃料使用量與降低營運成本的關鍵策略之一。英國承諾支持IMO在2026年的提高能效措施,例如能效設計指數(Energy Efficiency Design Index, EEDI)、現有船舶能效指數(Energy Efficiency Existing Ship Index, EEXI)和碳強度指數(Carbon Intensity Indicator, CII);並探索其他解決方案,如透過優化航線、自動化操控與智慧航運等。

三、對當前政策的衝擊
英國使用新開發的「Maritime Emissions Model」建構多重政策組合模擬,並分析各政策之交互影響。模型結果顯示政策先後次序與重疊設計將直接影響整體減排成效。

同時考量WtW核算方式的要求與未來燃料可獲性的不確定性,政府保留政策與排放目標間之彈性空間,以防止路徑鎖定(lock-in)。英國模擬了五種燃料結構情境:「多氨」、「無氨」、「多電池」、「多生質燃料」及「均衡混合」,結論指出氫與其衍生物、生質燃料與電池技術皆具可行性。

但也發現部分替代燃料(如氨)可能在使用過程中產生氮氧化物(NOₓ)等空污物質,對健康與環境構成潛在風險,亟需更多實證研究與政策支撐。

四、實現脫碳目標的政策與行動建議
1. 打造創新法規環境:由負責海事監管的海事署MCA成立海事創新中心(UK Maritime Innovation Hub),並與環境署(Environment Agency)和職業安全衛生署(Health and Safety Executive, HSE)等監管機構合作,致力於建立替代燃料等技術的法規架構,以及對環境影響的標準,包括燃料電池標準以及制定甲醇、氨和氫作為燃料的指南等,以鼓勵創新研發並支持經濟成長。

2. 培育綠色技能:Skills England 為全新設立之獨立技能戰略機構,負責協調跨領域職能訓練、與產業對接,並統合政府各部會綠色技能發展政策。

3. 透過UK SHORE計畫持續支持研發:迄今 UK SHORE 已支持逾150項計畫,其中逾66%正進行商業化,涵蓋替代燃料、岸上基礎設施與供應鏈建設。

4. 以綠色廊道跨越經濟與法規障礙:英國的目標是在2027/28年底,在英國境內至少開發1條國際綠色廊道及3條國內綠色廊道。

5. 嚴加管制排放控制區的空氣品質:英國正與北大西洋沿岸鄰國合作,擬定北大西洋排放控制區(North Atlantic Emission Control Area),並將加強對氮氧化物、硫氧化物以及PM 2.5的監管。

6. 透過政府綠色採購與造船策略發揮領導作用:國家造船局(National Shipbuilding Office, NSO)的30年跨政府造船計劃,其中有150多艘新船。如於過程導入綠色採購政策,以法令要求採用綠色技術,將可實現綠色成長與低碳船舶的雙重目標。

殷正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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