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政策與策略行動計畫指引3制定、實施和評估精神健康政策和策略行動計畫的流程
Guidance on Mental Health Policy and Strategic Action Plans: Module 3. Process for Developing, Implementing, and Evaluating Mental Health Policy and Strategic Action Plans
摘要
一、前言 心理健康是全球公共衛生與人權的重要核心議題,影響著個人福祉、家庭穩定和社會發展。然而,許多國家在心理健康政策、資源配置與執行層面,長期處於邊緣位置,無法有效回應人民的心理健康需求。 世界衛生組織(WHO)提出九大非線性步驟,協助各國政府、民間組織及利害關係人共同規劃心理健康政策的發展。該報告將逐步詳述九個步驟,並討論各步驟的挑戰與實施建議。 二、施行步驟 (一)第一步驟:進行高層政策對話 心理健康政策的推動需自政府高層啟動。各部門應共同參與,包括:文化、藝術、體育、國防、教育、勞工、財政、環境、內政、司法、社會保障、都市與鄉村發展等,建構跨部門合作機制,將心理健康納入整體政策框架。 此外,極積納入具親身經驗者、家屬、代表弱勢群體的公民社會組織等共同討論,釐清各部門的角色與責任、釐清各部門的責任、建立橫向合作機制、確立共同的改革承諾、分配資源與預算。以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CRPD)等國際公約,為後續工作奠定基礎。 (二)第二步驟:成立多方利害關係者諮詢委員會 成立一個由多元利害關係人組成的專業諮詢委員會,以作為心理健康政策制定與執行的核心指導單位。該委員會應廣納各界代表,涵蓋政府部門、心理健康專業人士、具親身經歷者及其家屬、弱勢族群代表、身心障礙者代表,以及人權法律專家和學術單位等。前述委員不僅要具備專業背景,更要能代表不同群體的利益與需求,負責政策與行動計畫的設計、審查與監督。 為促進公平參與,對身心障礙或非政府部門的人員需提供無障礙設施、資訊協助、翻譯與溝通支援,必要的財務補助,讓他們能在會議中發聲。為避免流於形式化參與,應建立真正安全、尊重與包容的對話空間,避免權力集中在特定群體。 (三)第三步驟:建立對以人為本與人權導向的認知 精神健康領域長期受到污名與歧視影響,導致政策改革面臨一大障礙。因此,從政策制定者、專業人員、服務使用者及社會大眾需從「觀念翻轉」做起,推動對人權與平等參與的正確認識。 世界衛生組織提供的QualityRights計畫,是以權利為本、去除歧視與壓迫性做法的重要工具。透過線上或面授訓練,利害關係人能深入理解服務自主、平等、包容等核心原則,進而在政策與行動設計中落實這些價值。重點包括:尊重決策自主、促進社區包容、保障服務使用者的權益、移除壓迫性做法(如非自願住院、強制治療)、以證據為基礎提供支持性服務。只有當社會整體的態度與價值觀發生轉變,政策改革才能獲得社會支持與實質推進。 (四)第四步驟:檢視國際人權義務與承諾 心理健康政策不只是內政問題,它需要能與國際人權標準接軌。許多國家已公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兒童權利公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等,這些文件為心理健康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法理基礎,特別是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該公約主張的「人權為本失能模式」,與傳統的醫療與福利觀點不同,強調失能來自於社會與環境障礙,而非個人缺陷。因此,政策應聚焦於消除障礙、增強平等參與、確保尊嚴。 此外,世界衛生組織發布2013–2030心理健康行動計畫,提供國際共識下的戰略目標,提高心理健康服務可及性、減少精神疾病相關死亡率、強化人權保護等重點。 (五)第五步驟:進行情境分析 要制定有效的心理健康政策,首先必須了解國內現況。完整的情境分析應涵蓋多個面向,包括社會與結構性決定因子,如貧困、教育落差、性別平等、住房不穩定及氣候危機等;以及現行政策與法律的評估,以符合國際人權標準。同時,需分析精神疾病的盛行率、影響範圍及主要風險族群等流行病學資料與弱勢族群分布。 此外,需進行服務提供與資源盤點,檢視社區心理中心、住院服務、危機應對、同儕支持、康復服務,以及人力與財務資源的現況。健保與資金分析同樣重要,應評估支付機制、財源分配與資金持續性。資訊與研究方面,則需檢視國內的心理健康研究、數據系統、資料質量與可用性。參考他國案例也能提供寶貴經驗,整理成功模式與挑戰,作為學習與參考的基礎。最後,辨識執行障礙與機會,找出現有挑戰與潛在資源,並根據分析結果明確列出最迫切需要的改革重點。整個資料蒐集過程應結合量化數據與質性調查,整合來自不同部門與群體的觀點,最終形成具體的政策與行動建議。 (六)第六步驟:擬定心理健康政策 政策擬定需要平衡專業與多元參與,草案完成後,應廣泛徵詢社會各界意見,包括服務使用者、家屬、民間組織、專業團體、少數群體代表等,並針對主要爭議議題安排協商。 最終,心理健康政策須包含以下要素:願景與使命、核心價值與原則(如尊重自主、包容、多元)、重點行動領域(如危機服務、社區支持、康復服務)、政策指導方針。良好的政策文件能作為政府與公民社會的共識基礎,也能為後續戰略計畫提供明確框架。 (七)第七步驟:擬定心理健康戰略行動計畫 行動計畫必須明確對應政策內容,將宏觀願景轉換為具體可衡量的實際行動。在這個過程中,首要任務是明確訂立目標、指標及執行時間表,並詳細列出各項策略、負責執行的單位、預期達成的產出以及所需的預算資源。同時,計畫中應明確定義跨部門合作機制與社區參與模式。 為確保政策能夠與時俱進,需要具有彈性調整機制。這類行動計畫建議為三至十年期的中長程計畫,且能依據實際執行結果與外部環境變化進行適時調整。並在推動創新服務模式、導入新技術或開發評估工具等方面,納入國內外專家的技術支援。 (八)第八步驟:執行政策與戰略行動計畫 執行政策的關鍵挑戰在於落地轉化為具體可行的行動。這個過程需要建立在國家、地方及社區等多層次的協調架構,同時妥善規劃人力資源,包含專業訓練課程及在職教育體系。另外需具有充足的資金,並建立明確的經費分配與使用監督機制,以確保資源有效運用。 為驗證新模式的可行性與實際效果,推動示範計畫成為重要一環,透過小規模試驗來檢視並調整政策執行方向。此外,發展以人權為本的危機服務也極為重要,例如二十四小時危機熱線、社區危機應變小組,以及尊重當事人自主權的急診與住院服務。每一項行動計畫都必須明確界定資源來源、執行時程及負責單位,並配合設計完善的追蹤與記錄系統,以監控執行進度並確保所有行動符合人權標準。 (九)第九步驟:監測與評估執行情況 最後,評估機制的設計對於檢驗成效與優化策略而言具有關鍵意義。完善的監測與評估系統需涵蓋多個重要面向,首先是確認政策執行是否遵循人權原則與實證證據;其次是全面評估服務品質與實際成效,包含使用者滿意度調查、服務可及性分析及各項健康改善指標的追蹤。此外,系統性地比較政策指標與實際達成的成果,並深入分析兩者之間存在落差的根本原因,也是評估過程中不可或缺的環節。 為達成這些目標,評估過程應同時蒐集多元化的資料,結合量化的統計數據與質性的深度訪談、焦點團體討論等方法,以獲得更全面的理解。更重要的是,必須設計完善的回饋與改進機制,確保評估所得的結果能有效納入下一輪政策更新與調整中。這些評估指標與多元資料來源都應該被整合至國家資訊系統內,形成可持續更新的政策循環,促進心理健康體系的不斷優化。 三、結語 世界衛生組織提出的九個步驟架構,不僅是政策工具,更是一場整體社會的集體行動,需要從觀念到制度、從計畫到實踐全面投入。唯有跨部門、跨層級、跨群體合作,心理健康體系才能真正實現「以人為本」的理想,更能保障心理健康服務使用者的尊嚴與自主,邁向公平包容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