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政策與策略行動計畫指引2關鍵改革領域、指示、策略和行動
Guidance on Mental Health Policy and Strategic Action Plans: Module 2. Key Reform Areas, Directives, Strategies, and Actions for Mental Health Policy and Strategic Action Plans
摘要
ㄧ、前言 面對全球心理健康挑戰與資源不均的現況,WHO發布心理健康政策與行動計畫指引,以協助各國制定心理健康政策與行動計畫,聚焦於改革方向、政策指引與具體行動,建立以人權為核心、社區為基礎的照護體系,提升全民心理健康與福祉。該指引涵蓋五大重點領域:強化治理能力、發展社區服務、培育多元且具韌性的人力資源、提供以人為本的支持,以及回應社會與結構性因素。並提供策略與行動指引,協助各國制定、執行與評估政策,促進跨部門合作與社會共融,實現心理健康服務的公平與永續。以下就各領域簡述: 二、領導力、治理及參與機制(Leadership, Governance and Other Enablers) 該領域為心理健康體系的根基,透過強化領導力、治理及參與機制,將有助於推動其他政策領域的有效改革,落實公平、永續且具人權精神的照護系統。 (一)關鍵挑戰 許多國家的心理健康政策缺乏統籌協調與問責機制,跨部門橫向溝通不良,導致政策零散、資源重複或錯置;領導階層欠缺人權導向視野,難以推動以人為本的照護改革;現行法律制度仍允許強制治療、隔離等歧視性作法,違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心理健康資訊與研究系統不健全,缺乏涵蓋生活品質及社會參與等指標,無法有效評估政策成效。此外,資源仍多投入精神病院,社區支持系統長期被忽視,使用者與具親身經驗者在政策制定中發言機會有限,導致實務與需求脫節。 (二)政策方針與策略 政策應建立具跨部門整合功能與問責機制的領導架構,設立專責單位協調心理健康相關政策,確保橫向與縱向治理有效銜接,提升政策一致性與執行力。預算應有明確分配與監督機制,將資源導向社區服務與創新方案,減少對機構式照護的依賴。並應加強資料與研究能力,發展涵蓋人口健康、服務可近性與生活品質的資訊系統,作為實證為基礎的政策調整與監測。此外,政策需納入使用者與民間團體的意見,設立參與平台,提升政策透明度與回應性。最重要的是推動法制改革,檢視並修正現行歧視性法律,導入支持性決策等替代強制的作法,確保所有照護與服務措施符合國際人權標準。 三、服務組織與發展(Service Organization and Development) 該領域期望建立一個公平、有彈性且尊重人權的照護體系,讓心理健康服務真正融入每個人的生活日常。 (一)關鍵挑戰 目前多數心理健康服務仍以機構化為主,隔離性高、彈性低,缺乏支持個體於社區生活的條件。社區服務資源分布不均、整合性不足,難以提供連續照護。並常忽略影響健康心理的社會與結構性因素(如貧窮、歧視、失業),導致服務無法有效協助個體復原與生活重建。此外,各部門缺乏合作機制,心理健康常與就業、教育及社會參與等脫節,阻礙個人返回社區與恢復社會功能。 (二)政策方針與策略 應發展多層級及社區為本的心理健康服務體系,涵蓋初級照護、社區外展、家庭支持與緊急應變機制,確保服務可近性及連續性。服務模式應回應個人多樣化需求,整合心理、醫療、社會與文化資源,並將住房、就業與教育等結構性因素納入照護範疇。同時,應推動與地方政府、民間團體及具親身經驗者合作,共同規劃與實施在地化的服務方案,促進社會參與及包容。政策也應逐步推動去機構化改革,關閉不必要的精神病床,並同步擴展社區照護選項,以實踐人權導向及去歧視的支持系統。 四、人力資源與專業發展(Human Resource and Workforce Development) 該領域透過建立一個多元、具文化敏感度且重視人權的心理健康人力體系,提升服務品質與可近性,並回應不同群體與情境下的多元需求,打造永續精神健康照護系統的基礎。 (一)關鍵挑戰 當前多數國家的心理健康人力資源面臨數量不足、職業類型單一、訓練不足及分布不均等問題。城鄉資源落差大,導致偏遠地區民眾難以獲得必要服務。現有培訓內容多聚焦於診斷與症狀管理,缺乏對人權、復原導向與社區實務的重視,難以培養跨專業合作及整合能力。此外,工作壓力大與支持系統薄弱,造成專業人才流失與服務中斷,進一步限制服務可近性與品質。 (二)政策指導方針與策略 政策應建立多元與具文化敏感性的心理健康專業團隊,發展跨專業團隊合作模式,推動任務轉移(Task Sharing)與在地人力培訓。教育訓練內容應涵蓋人權、復原導向、社區實務與多元文化等議題,並結合學術機構與在職訓練提升專業能力。同時應改善聘僱條件與工作環境,提供職涯發展與心理支持,特別是對偏鄉與高壓環境中的工作人員,以降低流動率並強化服務穩定性。整體而言,健全人力資源發展將是確保心理健康服務永續與可近的關鍵基礎。 五、以人為本、復原導向與人權基礎的評估、介入與支持(Person-centred, Recovery-oriented and Rights-based Assessment, Interventions and Support) 該領域的重點在於,心理健康照護不應只是「治療症狀」,而是支持個人在人生中重新找到方向、意義與社會連結。透過重視個體、保障權利、提供多元選擇的整合照護體系,才能真正實現以人為本、復原導向的精神健康支持模式。 (一)關鍵挑戰 現行心理健康照護模式多以疾病診斷與藥物控制為核心,缺乏對個別需求與整體生活狀態的理解。使用者的參與及選擇權常被忽視,照護計畫通常由專業人員單向決定,並忽略當事人的意願與生活目標。多數服務系統仍未建立跨專業整合機制,導致支持內容侷限,難以涵蓋心理、社會、經濟與文化等面向。非藥物介入選擇有限,藥物使用上亦缺乏知情同意、替代方案與安全減藥機制,使用者難以真正自主決定。 (二)政策方針與策略 政策應朝向建立跨專業團隊,由精神科醫師、心理師、社工、同儕支持者及護理人員共同參與,針對個人需求進行整體評估與服務規劃,並整合提供多元介入方式,如心理治療、同儕支持、生活技能訓練及社區參與等,讓使用者可根據自己的意願做出適合的選擇。同時應改革藥物使用制度,確保所有處方皆建立在知情同意基礎上,並提供替代療法與安全減藥計畫,避免將藥物視為唯一手段。此外,政策應強化照護中的個人參與,將使用者的生活目標與復原歷程納入核心考量,使其能參與照護計畫的設計與調整,真正實踐自主與自決。所有介入與支持也應確保人權與文化敏感性,避免歧視與強制性做法,尊重多元身分與生活背景,特別是針對性別、文化、族群等差異進行適切調整。透過整合性、選擇多元與尊重自主的照護體系,精神健康服務將不再只是控制症狀的工具,而是協助個人找回自我、重新連結社會、實現復原的支持力量。 六、回應社會與結構性決定因素的部門角色(Mental Health Sector Contributions to Addressing Social and Structural Determinants) 該領域強調,心理健康不能只局限在醫療範疇,應視為整體社會健康的一環。唯有將心理健康納入國家社會政策與結構改革中,並推動跨部門、跨族群、跨層級的協作,才能從根本改善心理健康條件,實現真正的公平、包容與永續發展。 (一)關鍵挑戰 心理健康深受社會與結構性因素影響,如貧窮、歧視、教育與就業不平等、住房不穩、氣候變遷及公共危機等。但傳統心理健康政策多忽視這些外部因素,部門之間缺乏協作,導致政策缺乏預防性與結構性回應。社會對心理健康仍存有污名與誤解,導致許多需要幫助的人不敢尋求協助或遭受邊緣化,進而影響服務的可近性與公平性。特別是無家者、性少數群體、移民與原住民等脆弱族群,若缺乏具文化敏感度的包容性政策,更容易面臨多重形式的社會排除。 (二)政策方針與策略 心理健康部門應積極參與改變社會條件的行動,透過大眾教育與媒體倡導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養,消除歧視與誤解。政策應主動與教育、就業、住房、社會福利、司法及氣候等部門合作,發展整合性行動,從源頭減少不利心理健康的社會因素。此外,應設計文化敏感且具包容性的服務與支持方案,針對弱勢群體如LGBTIQ+族群、原住民族及難民等,提供符合其需求的照護環境。最後,心理健康機構也應成為社會政策改革的積極倡議者,參與制度設計與公共政策辯論,將心理健康視為社會公平與人權的一環,推動實現結構性正義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