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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興科技的預期性治理框架 Framework for Anticipatory Governance of Emerging Technologies
2024/04
OECD
https://www.oecd-ilibrary.org/science-and-technology/framework-for-anticipatory-governance-of-emerging-technologies_0248ead5-en
一、前言

《新興科技的預期性治理框架》是由經合組織(OECD)秘書長負責出版,提出透過前瞻性、敏捷和具可參與性的策略來協助政府、創新參與者及組織等利害關係人來應對治理挑戰,並也希望能藉此引導這些利害關係人能更有效地塑造長期創新的能力。該框架涵蓋之主題主要參考OECD的三份建議書,分別為:

(1)為政策制定者提出以「以人為本」的方式實現可信賴人工智慧的《人工智慧建議書》(OECD, 2019);
(2)指導政府和創新者預測並解決新興技術挑戰的《負責任的神經科技創新建議書》(OECD, 2019);
(3)應對創新監管政策和治理挑戰的《利用創新的敏捷監管治理建議》(OECD, 2021)。

為實現負責任的創新,OECD在技術治理方面推動一系列重要措施,包括新成立的全球技術論壇(Global Forum on Technology, GFTech)。而「新興技術預期治理框架」則是OECD 2023-2024年邁向數位化第四階段計畫(Going Digital, Phase IV, GDIV)的成果之一,該框架旨在指導國家與國際規範和標準,以及早期創新流程的制定,例如:制定技術戰略、議程和路線圖、科學和工程實踐規範以及研發組織架構,內容重點為積極促進跨政策領域的負責任創新,強調共同價值、各項預測、社會參與、敏捷治理和國際合作。

「新興技術預期治理框架」偏重在以國家和國際層面塑造新興技術的治理活動,並為政府的新興技術策略提供資訊,其內容強調以共同價值為核心的國際合作,也可作為OECD全球技術論壇中的技術治理討論導引,以及OECD未來工作的指導準則,例如:討論基因工程、合成生物學、先進人工智慧、沉浸式技術、先進材料、神經技術和量子技術等新興技術可以為健康、能源、氣候、糧食系統和生物多樣性帶來的未來利益,也可研議將這些技術整合為這些領域提供各種可能的創新方案。

二、新興技術帶來的問題和挑戰

新興科技是一把雙面刃,因為它除了能為健康、能源、氣候、糧食系統和生物多樣性的應用發展帶來許多的正向的幫助,也會同時對隱私、安全、公平和人權帶來各種負面的風險,更會造成人類喪失對專業機構的信任、使企業間的供應鏈競爭加劇、各國政府的專制濫用、社會體系崩潰、環境被破壞、全球不平等以及資安上的威脅,例如:臉部辨識系統和間諜軟體已成為侵犯隱私的大規模監視工具;社群媒體是錯誤訊息的主要傳播載體。因此,新興科技的發展需要可應對的政策來督促,並且需要以促進經濟繁榮、增強社會復原力、提升個人安全、應對更多社會挑戰、實現社會效益,以及建立長期治理能力等項目為最重要的目標。

新興技術的治理需要透過政府、企業、民間組織和社群來共同實現,以應對新興技術帶來的眾多政策問題和挑戰:

挑戰一、新興技術的風險和利益平衡:例如,人工智慧在這兩年的快速發展,除了為產業帶來產品功能躍進的利益,也讓社會面臨深偽技術(deepfake)的重大風險。
挑戰二、跨監管類別的整合技術治理:合成生物學是一個例子,它將生物技術與人工智慧和其他數位技術相結合,以加速新型生物體的製造;將神經科學、數位工具和新材料結合的腦機介面(brain-computer interface)則是另一個例子。
挑戰三、全球治理競合:在呼籲各國加強技術獨立的前提下,全球須共同致力於促進負責任的創新。
挑戰四、科技跨國擴散後的治理和監管問題:特別是在國際協調機制不可行或無法執行的情況下。
挑戰五、提升技術和治理的參與率:以使新興技術更具包容性、民主性和有效性,特別是假新聞、假訊息、陰謀論、政治兩極化以及對科技業特殊利益的遊說,都會削弱公眾對新興技術的接受度以及對監管機構權威的信任度。

三、新興技術治理的五大要素

為了以更前瞻性和敏捷的方法來達成新興技術治理的願景,「新興技術預期治理框架」提出了五個要素:

(一)價值指導:科技發展應以價值指導為基礎,包括基本面的政治、經濟、文化與道德,以及技術面的科技政策決策,以確保技術治理能符合人權、民主原則、永續性、公平、包容、安全和公共利益等條件。價值觀會不斷演變,而技術變革可以重塑價值觀,所以作為兩個分項討論:
(1)基本價值觀:表達了對道德、政治、經濟或文化重要性的共同承諾,其中包含關鍵概念為:尊重人權、風險控管、隱私保護、民主價值促進、永續發展責任、公平和包容。
(2)技術價值觀:特定的技術價值觀可以為特定時間點的決策提供更有針對性的指南,當中的重點為:可信任技術、責任與專業、公開透明與誠實、重視公共利益、大眾期望滿足。

(二)戰略情報:針對新興技術特別推動潛在方向、經濟利益和社會影響等項目的分析情報共享,用以因應其不可預測性,並據此協助制定更完善的策略願景、計畫和路線圖。制訂戰略情報有三個方法:(1)探索新興技術的潛在機會和威脅(例如量子技術、數位落差、人類健康及醫療保健等方面)、(2)以較低的資源對新興技術進行情報蒐集與結構化評估、(3)選擇合適的工具對新興技術進行更深入的分析,並建構具包容性的新興技術評估生態系統。

(三)利害關係人參與:新興科技發展的利害關係人與政策制定者的應該積極參與相關政策的推動,並且讓利害關係人持續與社會對話極為重要,例如:科學傳播和媒體培訓、線上資源、結合科學、工程和社會科學的跨學科教育計畫等促進社會參與的方法,都能成為創新治理決策過程中的堅強基礎。儘早開始並迭代以實現更全面的參與、提供平衡和準確的資訊給予有效溝通、廣泛定義專業知識、多元投入、透明流程、整合影響力,等等都是新興技術政策能夠成功的重要因素。

(四)敏捷監管:對於新興技術的飛速發展,必須透過調整監管工具、促進機構間合作以及發展前瞻性治理框架來實現治理系統。讓監理更加敏捷的關鍵因素有:(1)切合實際的監理管理工具、(2)奠定制度基礎,以促進利害關係人管理、(3)制定或調整治理框架,以促進敏捷監管的發展、(4)根據不斷變化的需求調整監管執法策略。

(五)國際合作:特別是在積極應對科技的跨國性質所造成的地緣政治問題,例如協調跨越國界的新興技術治理方法、創造更具包容性的前瞻性對話,其中的重要目標包括:(1)促進與新興技術治理相關的共同價值和優先事項的討論、(2)分享實務經驗,以幫助確定良好做法、(3)透過與專家的互動加深理解、(4)為志同道合的合作夥伴之間的集體標準制定奠定基礎等。此外,也需要制定更妥適的技術標準和國際規範、加強科技開發國際合作、形塑共同的科學倫理價值觀等,並據此促進國際合作。
葉郁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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