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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慧策略行動計畫:荷蘭 Strategic Action Plan for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he Netherlands
2019/10
Ministerie van Economische Zaken en Klimaat
https://www.government.nl/binaries/government/documents/reports/2019/10/09/strategic-action-plan-for-artificial-intelligence/Strategic+Action+Plan+for+Artificial+Intelligence.pdf
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 以下簡稱AI)正在從本質上改變世界。AI將成為荷蘭經濟成長與社會繁榮福祉的重要推手。同時也有助於改善人口老化、氣候變遷、食品安全,以及醫療保健等社會問題。而另一方面,在發展AI的同時,也將面臨隱私保護、歧視、自主權等問題的挑戰。
發展AI已成為荷蘭及歐洲維持全球競爭力的重要途徑。高度包容性、公私部門的緊密合作與頂尖的研究基礎,是荷蘭成為歐洲AI發展重鎮的基石。

荷蘭政府以公私部門合作、發展歐洲與全球夥伴、成為AI大國,及發展以人為本的可信賴的AI等四項原則為指導方針,將AI發展重點分為下列三項策略:
策略1:利用社會與經濟的機會
1. AI為社會的挑戰提供解決方案:包含2020-2023知識與創新議程中的各項工作以及包含AI在內的關鍵技術。同時也探討法律與AI設計的相關規範。
2. 政府充分利用人工智慧處理公共事務:包含組織整合、加強合作、治理實驗、鼓勵民間參與四部分:
(1) 組織整合:為了能夠從組織的角度整合AI的各種應用,政府必須確保相關人員有足夠的專業知識,因此,荷蘭數位與電子化學院為公務員提供AI數位課程,並藉由AI應用的擴大調整組織作業流程。
(2) 加強合作:荷蘭內政與皇室關係部(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and Kingdom Relations, BZK)、荷蘭市政協會(Association of Netherlands Municipalities, VNG)及荷蘭企業局(Netherlands Enterprise Agency, RVO)共同召開了關於公共領域的技術運用圓桌會議,探討相關AI技術的應用。同時,政府也為建築師、資料科學家等各領域專業人士組織AI專家會議。
(3) 治理實驗:BZK與VNG等單位正積極進行AI治理的實驗,其重點在如何設計符合倫理規範的演算規則。警察、荷蘭企業局與荷蘭人力資源管理共享服務中心等政府機構,則嘗試開發聊天機器人提供政府服務。
(4) 鼓勵民間參與:BZK與地方政黨共同發佈了第二個AI中小企業創新研發計畫。同時,各部會也積極參與全球最大的AI與區塊鏈黑客松-奧德賽。
3. 鼓勵運用人工智慧創業:分為鼓勵創業與鼓勵企業運用AI兩部分:
(1) 鼓勵創業:透過創新積分、種子資本計畫及荷蘭風險倡議,改善企業獲得創新與風險資本的機會。同時也在舊金山、洛杉磯、紐約、波士頓、新加玻、柏林、巴黎、倫敦等地,派駐新創聯絡官。
(2) 鼓勵企業運用AI:荷蘭AI聯盟計畫加強研究、教育與各單位間的合作。利用區域智慧產業中心和資料價值中心提供中小企業運用AI的工具與訓練模組。同時也透過商會提供中小企業AI相關資訊。
策略2:創造適合的條件
1. 荷蘭運用AI的研究與創新的水準在歐洲居於領先地位。
(1) 促進AI的基礎與應用研究:透過荷蘭研究委員會(The Dutch Research Council, NWO)發布AI研究議程、建立在歐洲居領導地位的AI指揮中心,及荷蘭教育、文化和科學部(Dutch Ministry of Education, Culture and Science, OCW)支持由荷蘭的教育及研究及後合作協會SURF建立超級電腦,促進荷蘭的AI基礎研究與應用。
(2) 強化國際合作:荷蘭在歐洲非營利機器人研究組織(BVDA/EURobotics)、AI4EU、CLAIRE及ELLIS都有傑出的表現。 並透過荷蘭的創新網絡及經濟使命強化國際AI合作。
2. 荷蘭擁有運用人工智慧於生活中的良好訓練機會及許多人工智慧人才。
(1) 為未來的訓練創造更好的機會:勞動市場促進計畫(STAP)投入2億歐元預算做為勞工訓練與發展經費。同時也提供多年期終身發展改善計畫。
(2) 職業與高等教育:區域投資基金改善了中等職業教育,以更符合勞動市場的需求。同時推動國家資料科學實習計畫。
(3) 為小學與中學數位素養紮根:將數位素養納入中小學的課程中。根據數位化議程中關於中小學教育的規劃,企業也調整了對於中小學課程的贊助方向。
3. 荷蘭更擁有許多可以用來改善人工智慧發展的數據資料。
(1) 可用數據資料:促進AI似有數據資料共享的公平原則。並透過data.overhied.nl及developer.overheid.nl平台,促進公開資料的重複利用。
(2) 資料共享:彙整用於AI與數據資料市場的資料解決方案清單。荷蘭也積極參與歐洲共同資料空間(包含AI)的建置。
4. 荷蘭在尖端數位科技與實現AI應用方面在歐洲居於領先地位
(1) 技術串聯:AI是數位連結行動計畫床新行動的重點。
(2) 智慧連結:以將AI技術應用於改善網路效能。
(3) 運算能力:在數位歐洲的計畫中,荷蘭致力於開展AI高速運算的研究與創新。
策略3:強化基礎
1. 公共價值與人權仍是在AI發展中需要被保護的:針對演算法的法律層面、臉部辨識的技術風險、AI技術應用於司法行政的歐洲認證事宜進行研究。同時也為政府組織建立透明的試驗環境。
2. AI必須在獲得人民信任的前提下發展應用
(1) 法律與道德框架:鼓勵荷蘭公司及公共組織參與歐盟高級專家組所進行的AI道德標準實驗計畫。
(2) 研究AI發展與應用所應負的責任:荷蘭研究組織NOW呼籲應研究AI應如何解釋、賦予社會意識與責任。
(3) 審核:政府投資於研究AI演算的透明度/可解釋性的相關研究(VWData計畫)。
(4) 有效管理:進行演算法監督的相關研究。
3. 必須在提供消費者保護的前提下,提供開放競爭的市場。
(1) 競爭市場:政府主張歐洲監管機構應對於具有守門員性質的大型數位平台賦予一定的責任,因為消費者與企業都十分依賴這些平台。荷蘭消費者與市場管理局(The Netherlands Authority for Consumers and Markets, ACM)致力於開發新技術、商業模式以及競爭分析等方面評估的專業技術。
(2) 消費者保護:荷蘭已經依據歐盟的消費者保護法制定更好的相關政策。
(3) 智慧財產:根據歐盟的智慧財產相關法規制定並管理著作權及資料採礦活動。
4. 荷蘭在發展AI的同時,也必須確保人民、企業、政府的安全:荷蘭政府持續投入AI對國家安全影響的相關研究。並研究如何應用AI等新技術增加網路的彈性。
黃奕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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