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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球國家城市政策狀況:實現永續發展目標及採取氣候行動 Global State of National Urban Policy 2021: Achieving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and Delivering Climate Action
OECD
2021/06
OECD
https://www.oecd-ilibrary.org/urban-rural-and-regional-development/global-state-of-national-urban-policy-2021_96eee083-en
「2021年全球國家城市政策現況」是由 (Global State of National Urban Policy 2021)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聯合國人居署(UN-Habitat),以及城市聯盟(Cities Alliance),在基於「2019-2020國家城市政策計畫」(National Urban Policy Programme, NUPP)下,針對162個國家進行分析後,所推出的第二版城市永續發展議題報告。報告中所討論的主題有二:(1)推動永續發展的目標,以及其他全球城市議題,(2)引領採用系統方法來建設低碳和具氣候變遷調節(climate-resilient)的城市。優先推動的事務有三:(1) 「國家城市政策」(national urban policy, NUP)的主題研究,(2)相關知識交流的加強,以及(3)相關合作夥伴之間協作的加強。

NUP受關注的議題包含5大類,分別為:空間的運用(最被廣泛研討的是:城市的發展與土地的可持續利用等議題);經濟的發展(最被廣泛研討的是:促進各地均衡發展及橫向溝通的議題);人類的發展(最被廣泛研討的是:城市的服務規劃與基礎建設等議題);環境的可持續性(最被廣泛研討的是: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等低碳議題);以及適應氣候的能力(最被廣泛研討的是:敏感土地利用的議題)。而上述162個國家的「國家城市政策」,對於這些議題各有不同的偏重,其中的分析整理資訊列舉幾項如下:
一. 美國:「國家城市政策」名稱為National Urban Strategy,制定的政策機構為城市發展委員會,主要任務在進行目標及願景的協調。

二. 以色列:「國家城市政策」名稱為「integrated national master plan for construction, development and conservation」(第35號國家總體規劃),執行單位為以色列規劃署(IPA),主責為指導以色列的空間發展。

三. 芬蘭:「國家城市政策」名稱為National Urban Strategy,由該國的經濟就業部、環境部、財政部共同制定,目前是以創制、計畫的形式進行規劃中。

四. 日本:「國家城市政策」名稱為National Spatial Strategy,執行單位為國土交通省(等同於交通部與建設部),主理綜合性的長期區域發展策略規劃。

五. 新加坡:「國家城市政策」名稱為發展總藍圖(Master Plan),監測與評估單位為市區重建局(URA),為城市永續發展規劃的議題努力。

六. 中國:「國家城市政策」名稱為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National Urbanisation Pla),執行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主要議題涵蓋農業人口轉移所造成的經濟變化,以及城市的永續發展等。

此外,有一些議題是需要跨國討論的,例如:氣候變化等全球性的問題,因此亞洲、歐洲和拉丁美洲的一些國家發展了較完善的跨境城市政策。COVID-19除了對全人類的健康、生活和工作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也同時為全球的城市帶來挑戰;例如:遠距辦公、交通運輸、公共空間、以及其他各種為城市治理帶來的相關衝擊。此時,具備智能、多元性,及包容性的綠色城市便能應對流行疾病,與氣候變遷、人口變遷,以及數位科技等全球趨勢帶來的壓力及衝擊。為了建設更完善的城市,本報告更以NUP為基礎,提供了10項建議:
一. 以COVID-19爆發後的城市發展為範本(遏止流行疾病、保護人類生存),推動能應對趨勢衝擊與各種危機的彈性智慧城市。

二. 規劃策略與願景,並以此實現多元城市、促使各界協調發展。

三. 讓地方當局及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參與解決弱勢族群的需求。

四. 籌措各種支持NUP實施的資金來源;雖然最常見的融資來源是國家政府的投資與地方政府的聯合融資。其次,非政府的資金來源也可以減輕國家預算的壓力。另外,許多國家也受益於國際捐助資金,包括歐盟、世界銀行和聯合國的資金及技術援助。

五. 以解決地方問題為基礎,投入與都市建設相關的大數據研究,並積極與利害關係人對話,促進NUP發展的完整性。例如:法國積極地監測並評估各城市的發展差距,以及適合優先推行的政策內容。土耳其每2年進行一次市政調查、半年發布一次活動報告,以衡量國家發展。

六. 利用NUP 作為城市單位和各氣象部會的橋樑,通過降低知識落差(knowledge gap)與加強各部會協調來擴大氣候行動(climate action),確保城市的適應、防禦與復原能力。

七. 規劃更多樣化與創新的政策工具,例如:改善醫療服務、低碳規劃、氣候適應、重視貧困與弱勢(例如:婦女、老人、青年、殘疾人、移民和少數民族)的需求。

八. 加強NUP對全球議題的貢獻,尤其在保護環境、永續發展、未來城市、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以及減少災害風險等層面。因此,確保領土均衡發展、應對人口動態,和增加地方財政空間,是NUP務必確保滿足的三個條件。

九. 將NUP的指標與全球指標保持一致,以建立一個具連貫性的監測和評估架構。

十. 透過全球利害關係人的對話與合作,分享關於NUP的知識和經驗;尤其是從危機中吸取教訓,將其轉化為國家城市建設的貢獻。
葉郁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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