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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

科技決策體制

荷蘭的科技與創新政策規劃由兩個部會領導,分別為教育文化及科學部(Ministry of Education, Culture and Science, OCW)經濟部(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EZ)[1],兩個部會在促進創業、加強教育與勞動市場之連結等領域展開合作。在科技政策推動上,則由荷蘭研究委員會(Dutch Research Council, NWO)荷蘭皇家藝術與科學學院(Royal Netherlands Academy of Arts and Sciences, KNAW)等機構負責。荷蘭的科研經費主要來自政府撥款至OCW與EZ,獲取的政策經費會再分配至 NWO與 KNAW兩個中間組織,將經費分流到執行單位。各機構之職掌分述如下:
 

(1) 教育、文化及科學部:

統籌科技政策,負責制定科學與教育相關政策、草擬法案、管控科技預算,負責高等教育機構與公共研究機構的治理及補助分配。OCW致力於打造智慧、高技術、富創造力的荷蘭。


(2) 經濟部:

負責制定創新政策、激勵企業研發、推動技術轉移。EZ致力於將荷蘭打造成具國際競爭力與永續發展的國家,不僅為企業提供創新環境,也鼓勵研究機構和企業相互合作,旨在幫助企業能以永續方式開展業務,同時為社會挑戰帶來解決方案。


(3) 荷蘭研究委員會:

為荷蘭重要的科研資助機構,主要任務為協助執行科學和創新政策,透過協調國家科研策略,補助與管理科學研究計畫及知識成果的擴散來實現科研政策目標,並透過旗下研究機構實際參與研究。NWO致力於維護基礎研究、主題性研究和實務導向研究之間的平衡,以及不同學科領域之間的均衡發展。「NWO 2023至2026年策略」中提出四大基石,致力於建立荷蘭健全的研究文化、穩固的研究體系、連貫的研究議程、暢通無阻的合作。


(4) 荷蘭皇家藝術與科學學院:

為荷蘭國家科研院所的管理機構,代表所有科學領域和學科的學術團體,學院成員皆為傑出的荷蘭科學家與學者,就科學相關事宜向荷蘭政府提出建議,也是荷蘭最高水準的獨立諮詢機構。面對國際挑戰,KNAW期許能將科學與問題聯繫起來,提高科學對政策的影響力。KNAW 2021至2025年的政策目標旨在促進傑出研究、支持年輕研究人員、公共辯論和科學外交。
 

[1] 因組織架構與職務調動,荷蘭經濟部曾於2017年更名為經濟事務和氣候政策部(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and Climate, EZK),於2024年7月復名為經濟部(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EZ),本文將統一使用「經濟部」一名。


(最後更新日期:20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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