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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氫能政策概況 The European Hydrogen Policy Landscape
2025/01
European Hydrogen Observatory
https://observatory.clean-hydrogen.europa.eu/sites/default/files/2025-01/The%20European%20hydrogen%20policy%20landscape-%20January%202025.pdf
一、前言
歐洲氫能觀測站(European Hydrogen Observatory, EHO)為提供歐盟27國家、歐洲自由貿易聯盟(European Free Trade Association, EFTA)和英國氫能資料的主要來源,其平台數據涵括歐洲國家氫能政策、立法、策略及規範。

此報告旨在總結歐洲氫能政策現況,資料更新至2024年7月,從國家政策、立法、策略及規範可看出愈來愈多歐洲國家政府已意識到氫能產業的重要性,並實施政策支持措施,以提升技術普及率與應用程度並促進市場發展。其支持性政策共同塑造氫能技術和基礎設施的發展方向,提供監管框、資金支持和策略方向,以促進歐洲國家氫能部署。

二、歐盟政策及立法
目前EHO平台共涵蓋32項政策,包括立法和非屬立法性質的政策,這些政策將直接或間接影響歐盟氫能技術的發展和部署。立法性質政策多為指令(Directive)或法規(Regulation);非立法性質政策內容則多為總體政治策略及路線圖。

(一) 歐盟綠色政綱(European Green Deal)和氣候法(Climate Law)
2019年歐盟執委會提出「歐盟綠色政綱」,該政策路線圖透過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形塑競爭性經濟,強化能源系統的去碳化轉型,目標到2050年達到溫室氣體淨零排放。此外,亦關注於保護和保存歐盟的自然資本,保障公民健康、福祉,避免與環境相關的風險和影響。目前,綠色政綱目標已透過立法和非立法措施推動落實。

歐盟2021年6月通過「歐盟氣候法」,以立法方式規範到2050年實現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的約束性目標,以及到2030年歐盟溫室氣體減排55%的目標。

(二) 降低55%溫室氣體排放套案(Fit for 55 package)
為了履行「歐盟氣候法」到2030年歐盟溫室氣體減排55%的法律義務,歐盟國家訂定「Fit for 55」計畫的新法規,其中與氫能相關的法規包括:
1.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U ETS):建立全球第一個總量管制的碳交易市場;
2.替代燃料基礎設施法案(AFIR):要求會員國擴增充電或加氫基礎設施,以實現2030年減排目標;
3.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又稱為碳關稅或邊境碳稅。以碳價格機制影響高碳排產業的進口產品,涵蓋鋼鐵、肥料、非再生氫等領域,逐步取代ETS的免費配額制度。

(三) 能源系統整合策略與歐盟氫能策略
在提出「Fit for 55」之前,歐盟執委會2020年發布2項重要氫能相關策略,即「能源系統整合策略與」和「歐盟氫能策略」,表明氫能在未來脫碳經濟以及在工業(如:水泥)、工業原料(如:鋼鐵、化學肥料)、長途運輸、航空運輸等領域的重要性。在前述2項策略中,由於氫能具備多種功能和儲能潛力,使得氫能被視為整合能源系統的關鍵技術,成為難以向低碳替代品轉型相關產業未來脫碳的重要工具。

「歐盟氫能策略」中,目標到2024年歐盟再生氫能生產能力(即電解槽electrolyser)至少達到6GW(再生氫氣產量達100萬噸)、到2030年至少達到 40GW,並預測到2050年,歐盟四分之一的再生電力將用於氫氣生產。

(四) 歐盟產業策略(EU Industrial Strategy)
2020年歐盟執委會根據「歐盟綠色政綱」提出「歐盟產業策略」,旨在實現3大關鍵優先事項:保持歐洲產業的全球競爭力和公平的競爭環境、到2050年實現歐洲氣候中和及促進歐洲數位化轉型。

(五)REPowerEU能源計畫
近年來,歐盟為應對俄羅斯入侵烏克蘭所造成的能源市場混亂,於2022年5月18日提出REPowerEU能源計畫,聚焦於迅速減少歐盟對俄羅斯化石燃料的依賴,並提出一系列修正案。REPowerEU計畫中,亦設定氫能領域關鍵性目標,即到2030年透過擴大生產及加速轉型,實現1,000萬噸國內氫能產量,並進口1,000萬噸再生氫能。

三、國家氫能策略及政策
截至2024年5月,EHO涵蓋的32個歐洲國家中已有21個國家發布氫能領域國家策略,另外3個國家正處於草案階段(相較於2023年7月更新的版本,立陶宛已發布首個氫能策略,羅馬尼亞則從無策略進展至草案階段)。


(一)生產
國家策略中常見的目標為電解槽容量,反映出提高國內再生氫能產量為歐洲國家發展氫能的關鍵重點。目標量最高的國家為德國,其目標到2030年電解槽容量達到10GW;其次為法國,其目標為到2030年達到6.5GW。

其他部分歐洲國家已承諾擴大再生和低碳氫的生產,作為氫能生產目標的一部分。例如,捷克目標到2050年生產101 kt/年的低碳氫,而匈牙利目標到2050 年生產16 kt/年的再生氫和20 kt/年的低碳氫。此外,英國設定10 GW低碳氫產能,其中至少50%源自電解水(即再生氫renewable hydrogen);而波蘭則設定了2GW低碳氫生產能力的目標。

為提高氫能產量,總結並分類歐洲國家採用的政策支持措施如下:
1.支持其資本性支出
截至2024年7月,共有20個國家提供資本支出支持措施,支持的應用領域中,90%用於電解,5%用於一般環境投資,5%用於綠色(或生質)氫能生產。多數國家根據投資成本給予補助,例如:奧地利「再生能源擴張法」(EAG 2021)為使用100%再生電力的氫氣生產工廠提供投資補助,針對0.5-1MW之間的設備,補助最高可達其成本的20%;針對1MW以上的設備,補助最高可達其成本的45%。另外,德國對於用於生產氫氣的電解槽,其資本支出最高融資率為45%,涵蓋興建電解廠所需的全部資本支出。

2.支持其營運支出
截至2024年7月,共有8個國家提供營運支出支持措施,重點在於支持利用電解槽生產氫氣。例如:奧地利2024年通過「氫能促進法」,在2024-2026年期間,針對非生物源再生能源(RFNBO)提供8.2億歐元競標型(competitive bidding)補貼,為10年內生產的每單位能源提供固定溢價。

另外,德國透過差價合約為電解槽和CCS提供營運支出支持,初步招標程序已編列高達40億歐元的預算,受資助計畫必須在協議第3年實現減排目標60%,並在協議結束時實現90%減排目標,確保其在15年的合約期間內可獲得顯著的氣候效益。

(二)最終用途
1.燃料電池電動車(FCEV)
氫氣可作為汽油的替代品,加速向清潔交通轉型,而實現轉型的關鍵在於加氫站(HRS)的廣泛部署。因此歐洲各國紛紛設定2025年和2030年的加氫站數量目標。

除了部署加氫站之外,歐洲各國亦致力於部署不同類型燃料電池電動車,共有23個國家提供燃料電池電動車支持計畫。推動策略上,提供購買補貼為FCEV最常見的支持機制,已有20個國家實施。另外,9個國家提供稅收優惠、5個國家提供財務獎勵措施。

2.工業
部分歐洲國家工業領域正從化石燃料推動向再生氫能轉型,並制定具體目標,例如:奧地利目標到2030年,針對能源密集型產業,採用潔淨氫能取代80%的化石燃料;葡萄牙推動2030年使用再生氫生產的綠氨(green ammonia)取代75-100%的灰氨(grey ammonia),並制定氫氣設備相關品質和安全標準。

儘管氫氣在工業應用已有幾十年經驗,但未來將再生氫能或低碳氫氣用於供熱、原料或化學用等用途尤具發展潛能。根據報告調查結果,截至2024年7 月,各產業對再生/低碳氫的支持計畫與2023年8月相比顯著成長。2023年,大多數國家將支持計畫應用於生產氨,其次是化學工業。然而,到2024年,化學工業支持已處於領先地位,已有11個國家提出支持計畫(2023年僅有7個國家有支持計畫),這一轉變凸顯出對化學產業重視程度提高,而生產氨仍具一定的市場需求,並反映多個工業部門向再生/低碳氫的廣泛轉型。
謝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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