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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2025-2040年國家太空戰略 National Space Strategy 2025 — 2040
2025
Government Liberte Egalite Fraternite
https://www.sgdsn.gouv.fr/files/files/Publications/National%20space%20strategy_ENG.pdf
一、執行摘要
全球太空生態系正快速變化。新興私人業者改變市場競爭樣貌,太空應用持續擴展,太空軍事化趨勢加深,主要強權之間的技術競爭亦日益升高。在此背景下,法國提出《法國2025-2040年國家太空戰略》(National Space Strategy 2025–2040) ,目標涵蓋確保自主進入太空、強化產業與科學競爭力、鞏固太空能力韌性,以及在具主權性的歐洲太空計畫中扮演領導角色。整體框架由五大支柱與十五項戰略目標構成。

二、現況分析
(一) 法國在太空領域的優勢
歐洲擁有約4.5億消費者的單一市場,約占全球GDP的15%。2025年,法國公共太空預算規模為歐洲第一,並以人均計算位居全球第二。法國貢獻歐洲太空產業近半營收與近三分之一就業,擁有從發射、衛星製造、設備供應到下游服務的完整價值鏈;在「法國2030」(France 2030) 計畫支持下,新興New Space業者也活躍於各環節。位於庫魯(Kourou) 的圭亞那太空中心(Guiana Space Centre, CSG) 是歐洲首要太空港,因鄰近赤道而具備優異發射效能。伽利略衛星導航系統(Galileo) 使用者逾40億人,擁有全球最精準的衛星定位訊號,包括政府專用的公共管制服務(Public Regulated Service, PRS) 安全訊號;哥白尼計畫(Copernicus) 則提供最完整且可靠的環境觀測資料。法國儀器多次被選用於NASA火星探測車,包括「好奇號」(Curiosity) 與「毅力號」(Perseverance) ;法國國家太空研究中心(CNES) 與NASA在海洋衛星任務上的合作,包括Topex-Poseidon、Jason與SWOT(Surface Water and Ocean Topography) ,也具有全球獨特地位。國防方面,法國擁有Syracuse安全通訊衛星、CSO光學觀測衛星、CERES電磁情報衛星等完整太空能力,並於2019年公布《國防太空戰略》(Defence Space Strategy) ,成立太空司令部(Space Command, CDE) ,於2025年11月達到初始作戰能力。
  
(二) 國際太空生態系變局與法國調整必要性
根據2024年Draghi報告,歐洲太空部門存在結構性資金不足問題。2023年,歐洲公共太空投資約130億美元,僅約為美國730億美元的六分之一;軍事太空方面,美國2022年支出約370億美元,歐洲整體則不到30億美元。歐洲新創企業在種子輪募資階段尚能取得資金,但進入規模化與產業化階段後,往往面臨融資困難,迫使企業轉向歐洲以外尋求資金,進而衍生主權風險。技術能力方面,歐洲在FPGA等可重新編程處理器、矽元件、超重型或可重複使用運載火箭、大型連網星座、在軌服務與量子太空通訊等領域,仍與美國及中國存在差距。軍事與軍民雙用太空能力的差距尤其明顯:美國約運作350顆軍用衛星,中國約擁有500顆軍民雙用衛星,歐洲則僅有數十顆。治理方面,歐洲太空事務涉及歐盟(EU) 、歐洲太空總署(ESA) 與歐盟太空計畫署(European Union Agency for the Space Programme, EUSPA) 協調;此一架構雖促成重要科技成果,但ESA長期採行的「地域回流」(geographical return) 原則,在當前全球產業競爭下已顯現效率不足。

(三) 2040年前太空部門發展趨勢
至2040年,太空將成為現代社會繁榮、韌性與安全的核心支柱。多項顛覆性技術正在重新定義太空產業,包括可將50至100噸酬載(payload) 送入軌道、並使成本降低十倍的超重型可重複使用運載火箭,超光譜感測器與即時影像能力、星載人工智慧(onboar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onboard AI) 與自主處理、衛星間光通訊鏈路、量子通訊、在軌組裝與維護服務,以及核能太空推進與電力等。與此同時,軌道交通快速增加、太空碎片擴散,以及無線電頻率趨於飽和,正形成系統性風險;聯合國和平利用外太空委員會(COPUOS) 、國際電信聯盟(ITU) 及日內瓦相關多邊論壇,將是建構全球太空治理的重要場域。

(四) 指導原則與十五項戰略目標
本戰略以七項指導原則為基礎:守護國家主權核心、認知太空已成為戰略競爭領域、要求具競爭力且創新的工業基礎、充分運用太空本質上的軍民雙用特性、掌握國際關係變遷、將太空作為外交工具,以及服務科學目標。十五項戰略目標則構成五大支柱,並將透過部會層級執行計畫,於六個月內進一步明確化並落實。

三、支柱一:確保自主、永續且具競爭力的太空進入能力
(一) 戰略目標1:透過圭亞那太空中心保障歐洲自主進入太空
透過圭亞那太空中心(Guiana Space Centre, CSG) 保障歐洲自主且具競爭力的太空進入能力。Ariane 6將作為未來十年歐洲自主進入太空的基石,法國承諾優先使用該型運載火箭,並推動「歐洲偏好」(European preference) 原則。CSG須轉型為對新業者開放的多營運商模式,提升發射頻次,更新基礎設施,並調整相關監管與定價機制;法國國家太空研究中心(Centre National d’Études Spatiales, CNES) 則將持續統籌營運,確保整體一致性及公共部門對戰略資產的掌握。

(二) 戰略目標2:為新一代歐洲運載火箭預作準備
鑑於開發週期長達7至10年,Ariane 6的後繼系統預計於2035年前後投入服役,並將圍繞三大主軸推進:從設計階段即整合可重複使用技術、加速開發新世代高推力引擎,以及與歐洲夥伴建立可行的治理架構與經濟模式。多年度機構採購與發射服務採購制度,將為產業提供所需的可預期性與穩定性。

四、支柱二:建構軍民雙用、永續且具競爭力的法歐太空經濟
(一) 戰略目標3:恢復法歐衛星產業競爭力
歐洲公共採購市場規模過小且過於分散,單一國家無力獨自承擔未來關鍵能力的開發;因此,產業必須在歐洲層級進行整合,並可能需要建立跨國領導廠商,同時接受更高程度的工業相互依賴。法國已制定面向2040年的太空關鍵技術前瞻清單,以競爭力、科學卓越與主權為三大目標,作為辨識優先支持技術的依據。法國也將與歐洲夥伴共同捍衛軌道與頻率資源,特別是依國際規範由法國業者持有的優先權,其中包括歐洲通信衛星公司(Eutelsat) 相關權利。

(二) 戰略目標4:建構符合市場邏輯的下游太空經濟
下游太空經濟將與市場邏輯結合,並強化公共部門對太空資料加值服務的採購,推動其在精準農業、森林管理、自然風險預防、城市規劃與生物多樣性保護等領域的應用。下游太空活動的公共治理,將由法國國家太空研究中心(Centre National d’Études Spatiales, CNES) 、國家地理資訊研究院(Institut national de l'information géographique et forestière, IGN) 及相關部門技術機構協調推動,並與哥白尼計畫(Copernicus) 、伽利略衛星導航系統(Galileo) 等歐洲倡議相互配合。法國也將鼓勵建構自主且安全的歐洲資料庫,以強化歐洲戰略自主。

(三) 戰略目標5:制定2040年的國家太空技能政策
法國將制定面向2040年的國家太空技能政策,以回應太空產業在軟體、資料技術、New Space、自動化與環境議題等方面的快速變化。該政策將以四大支柱推動:預測2040年前的人才需求,並繪製短缺職類、關鍵技能與未來職能地圖;建立區域太空培訓卓越中心;延續並擴大「法國2030」(France 2030) 架構下的重點培訓計畫;強化國家、CNES、研究機構、大學、工程院校、實驗室、地方政府與產業部門之間的角色協調。

五、支柱三:強化軍事太空架構的韌性與反應能力
(一) 戰略目標6:強化民用與軍用關鍵太空基礎設施韌性
法國將強化民用與軍用太空基礎設施韌性,實施國家韌性戰略,涵蓋安全通訊、地球觀測、太空監視與早期預警;內容包括識別關鍵基礎設施、評估弱點、盤點跨部門相依性、訂定備援方案,每年舉辦重大危機演習,並與歐洲「網路與資訊安全指令第二版」(Network and Information Security Directive 2, NIS2) 及「關鍵實體韌性指令」(Critical Entities Resilience Directive, CER) 對接。

(二) 戰略目標7:保障主權太空資產作戰自主性
法國將保障主權太空資產作戰自主性,維持Syracuse、CSO光學觀測衛星(Optical Space Component, CSO) 等主權系統的作戰連續性,並強化抗干擾與資通安全;未來能力將整合更高模組化與軌道分散性,包括極低地球軌道(Very Low Earth Orbit, VLEO) ,透過韌性星座與可重組感測器加速決策—行動循環。

(三) 戰略目標8:強化法歐太空監視能力
法國目前仍高度依賴商業或外國來源,構成結構性脆弱;未來將強化光學、雷達、無線電頻率感測器網絡,並在本土與海外部署間取得平衡。法國國家太空研究中心(CNES) 與太空司令部(CDE) 將合作建立國家太空物件目錄,並在CDE建立軍事太空作戰指揮管制中心,與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 太空中心互通。

(四) 戰略目標9:建立國家層級主動防禦能力
法國將建立國家層級主動防禦能力,涵蓋從提出異議、譴責到動用行動手段的分級且多樣化選項,以掌握升級各階段。法國將發展可產生可逆與不可逆效果的創新行動模式與反應式發射能力;地面段保護將列為優先事項,並修訂《國防法典》(CODEF) ,以建立永久太空安全態勢(Permanent Space Security Posture, PPS-E) 。

六、支柱四:部署足以回應二十一世紀挑戰的研究、科學與探索政策
(一) 戰略目標10:推動太空探索與人類太空飛行
圍繞三大方向推動人類太空飛行:維持法國太空人在低地球軌道的飛行機會、持續支援國際太空站(ISS) ,並貢獻歐洲可重複使用太空貨運;透過漸進式國際合作,評估歐洲在月球的存在,並探索在月面運輸、能源與太空人生命科學等方面的機器人任務貢獻;強化對火星機器人探索的參與。

(二) 戰略目標11:強化太空地球科學投入
法國將強化太空地球科學投入。法國具備測高、輻射測量、光學觀測與大氣探測等卓越中心,三項優先事項為:深化對地球系統關鍵平衡的理解,包括水、碳、能量循環與海洋保護等;透過將觀測資料整合至法規、氣候評估、風險管理與數位孿生平台,強化對公共政策的影響;並為量子重力測量、大氣光達、嵌入式人工智慧(embedde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embedded AI) 等技術突破做準備。

(三) 戰略目標12:推動具雄心的太空科學政策
法國將推動具雄心的太空科學政策,以2024年CNES與太空研究界的科學前瞻演練為基礎,確立六大優先領域:物理學前沿、宇宙結構形成與演化、太陽系與系外行星系統起源、適居性與生命起源、太陽—行星交互作用,以及軌道生命科學;並透過歐洲太空總署(European Space Agency, ESA) 強制科學計畫與美國、日本、印度等雙邊合作,推進下一代重大任務。

七、支柱五:鞏固並多元化國際合作
(一) 戰略目標13:積極參與國際規範制定
積極參與國際規範制定,維護1967年《外太空條約》(Outer Space Treaty) 與《聯合國憲章》(United Nations Charter) 等根本原則,反對任何將大規模毀滅性武器置於太空的企圖,並積極參與日內瓦防止外太空軍備競賽(PAROS) 、維也納聯合國和平利用外太空委員會(COPUOS) 等多邊論壇。法國採取漸進、基於對話、透明與互惠的取徑,反對不可驗證或不對稱的規範。

(二) 戰略目標14:推動歐洲太空治理改革
推動由歐盟(EU) 政治主導、歐洲太空總署(ESA) 提供技術支援的歐洲太空治理。在未來歐盟多年期財務框架(Multiannual Financial Framework, MFF, 2028–2034) 中,法國支持顯著提高歐洲太空預算,並要求預算明確指向競爭力、技術主權、支持歐洲領導廠商與「歐洲偏好」(European preference) 原則;同時活化與德國、義大利的歷史性雙邊夥伴關係,並強化與英國在歐洲通信衛星公司(Eutelsat) 相關議題上的對話。

(三) 戰略目標15:開拓新國際合作前景
開拓新國際合作前景,維持與美國的緊密雙邊太空對話,深化與日本、印度的合作,並與新興太空強國建立科技合作;相關合作將以合理開放、受監督的技術移轉,以及推廣歐洲卓越能力為基礎。
高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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