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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美國永續能源概況 Sustainable Energy in America 2026 Factbook
2026/02
BloombergNEF
https://bcse.org/wp-content/uploads/2026/02/2026-.pdf
一、前言
2025年美國遭逢電力需求激增,電價上漲的挑戰;另一方面,美國政府和國會暫停或取消對多項潔淨能源領域的關鍵支持,對能源領域造成巨大衝擊。因此,彭博新能源財經(BloombergNEF, BNEF)與永續能源商業理事會(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Energy, BCSE)共同編撰「Sustainable Energy in America 2026 Factbook」報告,分析2025 年美國能源市場的轉型與挑戰。本文摘錄2025年美國能源概況、政策動向及影響。

二、能源概況分析
(一)能源消耗及電力生產結構
1.能源及電力消耗
2024年至2025年期間,美國能源消耗量成長1.2%,達到96.2千萬億BTU。值得注意的是,煤炭消耗量比例自2021年以來首次出現上升趨勢。此外,石油為能源消耗結構中最大的能源類別,占總消耗量37.4%,主要用途為各種運輸燃料,消耗量達到36千萬億BTU;其次為天然氣,消耗量達到34.7千萬億BTU。

在電力需求方面,總需求年增幅度2%,過去10年累計成長7.5%。主要驅動因素為工業活動和大型負載,例如:資料中心、油氣生產電氣化以及部分製造業回流。若排除短期波動的影響因素,以5年為週期進行計算,過去5年美國電力需求平均每年增長約1.7%,亦為自2002年以來最高的持續成長率。

2.電力生產結構
在電力生產方面,2025年美國發電量達到4,514 TWh,年成長率達2.8%,為近20年來最高的數值。其中,天然氣發電占總發電量40%,再生能源占26%,核能占17%,煤炭發電則占16%。在所有能源類別中,再生能源的成長速度最快,2025年再生能源總發電量為1,159 TWh,相較前一年增加9.3%。核能發電量則較前一年同期成長0.1%,達783 TWh。

此外,煤炭發電量較前一年同期成長12.7%,達到735 TWh。然而,在過去10年中,煤炭發電量占比呈現持續下降趨勢,總發電量占比從33%降至16.3%,此缺口則由天然氣和再生能源發電量填補。統計到2025年底,天然氣和再生能源發電占比為65.9%(10年前比例僅為41.1%)。

歸納美國過去10年電力生產趨勢,其一為天然氣發電量成長,並逐漸取代煤炭發電,再者是再生能源(主要是風力發電和太陽能)在各個市場持續成長。

3.再生能源安裝容量及發展
2025年,美國再生能源總裝置容量(不含抽水蓄能設施)增加至542 GW,較前一年成長12.1%。其成長主因係太陽能的快速發展,總裝置容量達到278 GW;風力發電裝置容量166 GW,年增幅度4.8%,年度新增裝置容量較前一年成長近20%。

儘管再生能源新增裝置容量為3年來首次下降,但不斷成長的電力需求和企業需求已成為支持潔淨能源部署的關鍵驅動力。

(1)太陽能
公用事業規模的太陽能發電新增裝置容量為36 GW,其成長速度已趨緩。新太陽能計畫主要用於滿足資料中心和電氣化設施的需求,及填補火力發電設施退役而造成的裝置容量損失。除了公用事業規模的太陽能裝置外,住宅和商業屋頂太陽能裝置容量已超過11 GW。

(2)風力發電
陸域風電裝置容量年增加幅度約8%,在連續4年的下滑後首次出現反彈。然而,囿於審核和併網限制等因素,開發活動仍低於2020年的水準,再加上風力發電滲透率高的市場電力價格暴跌,亦抑制了新增裝置容量擴大建設。

(3)其他再生能源
2025年,生質能、地熱能和小水力發電裝置容量規模仍相對較小。生質能部分,位於加州的Hat Creek生質能裝置容量為3.6 MW,是美國生質能發電規模最大的項目;地熱能部分,2026年Fervo Energy公司預計從猶他州的Cape Station地熱計畫中接入53 MW電力,並規劃在2028年將裝置容量擴增至400 MW以上。

三、能源政策動向
1.潔淨技術關稅
2025年美國政府潔淨能源保護主義加劇,大多數進口關稅稅率皆有提高,進口鋰離子電池的關稅波動幅度相當大,非電動車電池的關稅從2025年初的11%,最高曾飆升至156%,到年底時為31%,導致美國對中國電池的依賴程度大幅下降。
2.《大而美法案》(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 OBBBA)重點項目
隨著2025年7月通過《大而美法案》(OBBBA),多項聯邦激勵措施正快速取消。雖然公用事業規模的風力發電和太陽能計畫在2027年前仍可享有投資(48E)和生產(45Y)稅收抵免,但須額外滿足對「受關切國家(Foreign Entity of Concern, FEOC)」日益嚴格的規定,例如明確禁止使用來自中國和俄羅斯等國的供應商。此外,2026年7月後開工的工程也需要在2027年底前併網。

相較之下,儲能計畫在新規定實施後下情況較佳,2034年之前開工的計畫可以享有全額48E投資稅收抵免,但其FEOC標準比風力發電和太陽能計畫更為嚴格,尤其目前美國供應鏈仍相當依賴中國提供的電池等零件。

至於其他潔淨能源,例如:核能、地熱能、氫能和配備碳捕獲裝置的渦輪機,新規定實施後的條件最佳,稅收抵免政策將持續到2034年,且FEOC 標準較儲能領域寬鬆。

3.電動車激勵措施的變化
影響電動車供給普及的關鍵因素有兩個,其一為「企業平均燃油經濟性標準」,另一個則為「加州的零排放車輛法規」。然而,2025年7月《大而美法案》(OBBBA)取消燃油經濟性罰款,進而免除銷售低效輕型車輛的汽車製造商的經濟處罰。此外,2025年初川普政府根據《國會審查法案》(Congressional Review Act)撤銷加州「先進潔淨汽車II」豁免權。該豁免權允許加州採用更嚴格的零排放車輛法規,目標是到2026年實現35%的零排放車輛普及率,並在2035年實現100%的普及率。美國其他12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也採用該法規,這些地區的汽車銷量約占美國輕型汽車銷量的30%。

在需求端方面,由於2025年第三季末聯邦稅收抵免取消,導致電動車銷量短期激增,並在2025年第四季出現下滑。統計2025年電動車總銷量約160萬輛,較2024年成長3.7%。汽車關稅實施限縮了非美國製電動車的潛在市場,並增加汽車製造商的成本壓力(在新的關稅制度實施之前,2024年美國賣出的150萬輛乘用電動車中,約有35%產自國外)。

4.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實施後的影響
歐盟的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已於2026年1月1日開始實施,相關措施旨在確保進口產品承擔與國內生產商相同的碳成本,以保護歐洲的產業競爭力,受影響的產業包括:鋼鐵、鋁、化肥、水泥、氫氣和電力進口。對於出口商品到該地區的製造商而言,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政策造成合規成本增加,並大幅降低碳密集型出口產品的利潤,但同時也激勵生產脫碳。

目前美國尚無全國性的碳定價機制或聯邦排放交易體系(ETS),意即其出口商無法根據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獲得碳價格信用額度(雖然包括加州在內的幾個州已實施碳排放總量控制與交易體系,但這些地方性項目並未獲得CBAM認可)。

根據統計,美國受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影響的出口產品約有11%,僅占美國全球出口總額0.2%。其中,受影響最大的產業為鋼鐵,2024年美國向歐盟出口價值31億美元的鋼鐵,向英國出口價值6億美元的鋼鐵;其次為水泥,其出口額相對較低,僅1.15億美元。
謝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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