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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歐洲醫藥管理局年報 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 Annual Report 2015
2016
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 (EMA)
http://www.ema.europa.eu/docs/en_GB/document_library/Annual_report/2016/05/WC500206482.pdf
歐洲藥品管理局 (EMA) 與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US FDA) 為全球藥政管理的先驅者。如何加速藥品許可滿足臨床需求 (unmet clinical need),同時確保藥品的安全性以增進公眾福利,是全球藥政管理單位的首要目標。過去數年間EMA透過跨國界的專家團隊以及歐盟各國藥政單位的管理網絡,藉由持續溝通協調,陸續推動數個具體做法,努力朝向增進人群健康的目標努力。本篇報告是EMA的年度報告,具體說明EMA在2015年度所達成的目標以及未來進展的方向。

加速藥品審核:US FDA透過諮詢會議 (consultation meeting with FDA)、數個加速審核機制,以及最新的突破性治療指標 (breakthrough therapy designation),促進官方與產業界的交流以縮短開發時間加速上市;EMA則透過科學建議 (Scientific Advice, SA)[註一] 以及加速審核 (accelerated assessment) 的機制縮短上市審核的時間。2015年度EMA進一步推出 PRIME (PRIority Medicine) 機制,透過現有的SA與加速審核,對於具有高度臨床需求並缺乏有效治療的領域,在藥物開發早期提供科學建議,並納入CHMP加速審核機制,以優化開發流程並確保臨床試驗設計內容與試驗品質 [註二]。

EMA針對上市許可有區分為加速審核、限制型許可 (conditional marketing authorisation) 兩種機制 [註三],有條件認可依臨床證據取得難易度,有條件的風險-效益評估 (risk-benefit assessment)等又分為有條件許可 (conditional marketing authorisation) 與例外條件許可 (marketing authorization under exceptional circumstances);在2015年共有5個產品獲得加速審核 (由210天縮減為150天)、3個產品獲得有條件許可、3個產品獲得例外條件許可。在2015年度,EMA推出修正的規範,公開徵求意見,針對「主要公共衛生考量」(major public health interest)、「在有限資訊下風險-效益評估該如何進行」、「如何界定新產品比既有治療據有明顯改善」、「上市許可所需之臨床證據等級」、「上市後需提供的資訊」等議題廣邀各方意見,進一步規範運作機制。

EMA於2014年基於原有的SA與限制型許可,整合後提出適應性開發途徑的先導計畫 (Adaptive Pathways Pilot Project) [註四],從非常限縮、病患數很少的適應症核准,而後逐步擴大;廠商必須先預期可取得的資訊 (包含許可後的real-life data),其中會涉及病患以及醫療科技評估 (health technology assessment, HTA) 單位。此機制提供一個相關單位非正式交流的架構,其中包含病患與HTA單位。由於病患數目少,臨床開發又耗費甚鉅,因此藥品價格都很高;而在2015年的經驗中,有許多參與此先導計畫的開發案在進行SA時也同步申請HTA單位協助,針對成本效益、預算衝擊與藥品價格等因素進行討論並尋求建議 [註五]。EMA於2015年12月推出適應性開發途徑的細部規範,提供醫療產品開發者申請適應性開發途徑的參考依據。

在EMA的架構中另外有先進醫療產品 (Advanced-therapy medicinal products, ATMPs),包含基因與細胞治療;先進醫療委員會 (Committee for Advanced Therapies, CAT) 負責評估先進醫療產品的品質、安全性、有效性提供CHMP作為參考依據。Amgen公司的癌症病毒藥品 Imlygic 即透過ATMPs獲得許可上市。此外EMA的 Innovation Task Force (ITF) 為一跨領域小組,針對早期開發者,尤其是中小型公司或學術界主動提供各項諮詢,包括科學、法規以及法務方面的協助。2015年共有34個ITF會議,其中約40%的申請來自中小型公司,31%來自學術界。

公共衛生需求:抗藥性微生物 (antimicrobial resistance, AMR) 一直是全球公共衛生的重要議題;2015年EMA針對AMR推出數個實際措施,以求更好的處理此一重要議題。其中包含在一月份,由EMA和歐盟疾病管制局 (European Centre for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ECDC)、歐盟食品安全局 (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 EFSA) 共同發表了一份報告,研究抗生素的使用、AMR在人類以及食用動物的發生情形。

此外為了促進AMR藥品開發,EMA在2015年九月推出了新的規範草案 (draft guideline),敘述在AMR藥品開發中如何解讀與運用藥物動力學與藥效學分析。同時在六月,EMA招開了專題討論會,討論如何將噬菌體 (bacteriophage,針對細菌的病毒) 運用在AMR的議題,透過此平台能夠促成相關產品的開發。

近年公共衛生最受注目的消息是2014年3月西非國家爆發伊波拉病毒流行;EMA迅速在八月份組成專家小組,檢討現有關於疫苗、傳染性疾病及臨床試驗設計等因素,透過加速科學建議 (accelerated scientific advice) 與罕見疾病標誌 (orphan designation) 加速協助醫藥開發者針對伊波拉的開發進展;預計將於2016年推出針對疫苗的SA,並回顧目前正在針對伊波拉開發的藥品的科學證據。

另外在2015年七月EMA核准通過第一個瘧疾疫苗 Mosquirix (RTS, S,GSK藥廠);同時通過EMA Article 58的機制,提供科學建議給歐盟以外的國家,並與WHO密切合作。透過EMA的正面意見,WHO免疫專家策略顧問小組 (Strategic Advisory Group of experts on immunization, SAGE) 與瘧疾政策顧問委員會 (Malaria Policy Advisory Committee, MPAC) 同意在瘧疾盛行國家推動3-5個先導計畫,進一步了解如何廣泛運用 Mosquirix。

新法案的立法與推動:藥品主動監視。EMA隨著時代進步,法規與法律也不斷更新;2015年度在新法案的立法與推動變化最大的是在藥品主動監視 (Pharmacovigilance) 方面。自2001年推出的歐盟藥品主動監視網站EudraVigilance System [註八]即將迎來重大革新,功能將會大幅度增強,更有效的協助相關單位與人員;預計將在2016年第三季測試,並將於2017年導入新版的個案安全通報 (individual case safety reports, ICSRs)。EMA並在2015年一月份將藥品定時安全性報告 (periodic safety update reports, PSURs) 與相關評估報告電子化,這個中心化平台包含所有歐盟境內PSURs有關的資訊,協助各國主管單位評估PSURs並簡化廠商通報程序。此平台提供各國主管單位、EMA相關委員會、以及歐盟執委會 (European Commission) 即時的資訊以利所有相關人員能夠進行效益-風險評估。六月份EMA更進一步推廣PSURs的單一評估報告;將過去未納入的產品成分均納入其中[註九]。

EMA於2015年七月推出上市後安全性試驗 (post-authorization safety studies, PASS) 的前導計畫,並透過EMA的上市後主動監視與風險評估委員會 (Pharmacovigilance Risk Assessment Committee, PRAC) 提供科學建議,指導如何進行良好的設計以取得高品質的PASS資料。而在九月份EMA則啟動了文獻監視系統 (literature monitoring service),監測共400個活性成分群,300個化學活性化合物群與100個草藥活性成分群,目的在提高藥品主動監視系統EudraVigilance System的資料品質與一致性。文獻中出現的疑似不良反應 (suspected adverse reactions) 即會整合進入EudraVigilance 系統中。

針對藥品的使用與取得,EMA在2015十一月份推出用藥錯誤指引與目錄。在用藥錯誤優良指引 (good practice guide on medication error) 當中協助歐盟各國衛生主管單位與藥廠如何通報、評估並預防用藥錯誤;並將會把相關資訊放上網路,提供醫療從業人員參考。另外對於網路藥品零售商,EMA於2015年七月推出標準標示[註十],將適用於所有認證過的網路藥局或零售商;透過點選該標誌,即可連接至該國衛生主管機關,查詢各國核准的網路藥品販售商。

透明化:有關臨床試驗資料公開已經討論許久;EMA於2015年一月起將施行臨床試驗資料公開,第一個在2015年一月一日後遞交上市許可申請的決定公布後,資料將會被EMA公開,預計將會在2016年9月。為此EMA與各方代表不斷溝通,並強化資訊系統能力,目的在讓外界更多了解決策過程,促進組織透明化。

國際合作:EMA持續與全球藥政主管單位合作,並與數個國家單位簽有雙邊保密協定;此外亦與WHO在藥品安全性、品質與有效性上交換意見,並透過先導計畫的方式將一個HIV藥品引入非洲國家。2015年度ICH (現更名為International Council on Harmonization) 進行改組,並成為法人單位,持續在全球藥品管理的法規科學面提供技術支援。

國際學名藥管理者計畫 (The International Generic Drug Regulators Programme, IGDRP) 為一個國際平台,提供合作國家EMA對學名藥的評估結果。2015年共12個廠商,30個產品 (26 decentralized procedure (DCP), 4 centralized procedure(CP)) 申請參與。在此一協定機制下,評估報告可即時分享給數個選定的非歐盟國家,包括澳洲、加拿大、瑞士及台灣。


註一:EMA的SA與US FDA的諮詢會議最大的不同在於SA是具有法規效力(legal binding) 的,亦即未來上市審核過程中會遵循SA的內容;而US FDA的諮詢會議並不具有legal binding。在US FDA加速新藥審核的機制中僅有獲得突破性新藥指標者,US FDA會主動提供法規與臨床試驗規劃的協助。亦請參照本平台之歐洲藥物管理局科學建議之影響 https://outlook.stpi.narl.org.tw/index/detail?id=1917
註二:PRIME機制已於2016年3月7日正式啟動。
註三:EMA限制型許可限於嚴重影響人體健康或危及生命的疾病用藥、急診用藥、罕見疾病用藥等三個領域。http://www.ema.europa.eu/ema/index.jsp?curl=pages/regulation/general/general_content_000925.jsp&mid=WC0b01ac05809f843b
註四:Adaptive Pathways資訊請見http://www.ema.europa.eu/ema/index.jsp?curl=pages/regulation/general/general_content_000601.jsp
註五:歐盟與美國資本主義社會相當不同,國家層級的HTA單位會審核並建議許多新藥品是否納入國家保險給付範圍;這個現象也逐步擴及到全球其他藥政管理單位。如今此適應性開發途徑先導計畫是各國加速藥品審核措施中首創將藥品臨床試驗設計、預期價格與成本效益評估在藥品開發過程中即納入考量的計畫。
註六:EMA/ECDC/EFSA針對AMR的聯名報告見https://www.efsa.europa.eu/en/efsajournal/pub/4006
註七:AMR藥品開發中如何運用藥物動力學與藥效學分析見http://www.ema.europa.eu/ema/doc_index.jsp?curl=pages/includes/document/document_detail.jsp?webContentId=WC500194333&murl=menus/document_library/document_library.jsp&mid=0b01ac058009a3dc
註八:EudraVigilance System: http://eudravigilance.ema.europa.eu/human/index.asp
註九:EMA的PSURs單一評估報告僅適用於該產品經Centralized Authorization的產品;新的措施則將nationally authorized 的產品也納入。
註十:EMA 認證網路藥品販售商資訊http://www.ema.europa.eu/ema/index.jsp?curl=/pages/regulation/general/general_content_000630.jsp
王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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